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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集团导航入口网址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
2016-09-09 09:42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候选人专业面试工作小组。

整个推免生遴选过程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申请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

三、推荐遴选条件

(一)基本学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本科期间一贯表现良好,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好,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通过国家级要求的优先)。

5、以专业为单位,在本科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教务处统一方式计算审核,可以最高成绩计算)名列专业排名前30%且无重学重考课程的学生中,由高到低进行推荐。

(二)创新特长评定条件

1、满足上述(一)条件1-4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申请书须附相关材料)其本科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35%(按教务处统一方式计算审核,可以最高成绩计算),但必须无重学重考:

1)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或单项中获奖(团队取前3名,以工创中心认定的竞赛项目为准,下同);

2)获得过省级以上各类表彰的优秀学生;

3)在三类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

4)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及以上;

5)获得排名第一的软件著作权1项及以上;

6)在国家级以上体育赛事中获得奖牌的(全运会、大运会、锦标赛,下同);

7)获得艺术类国家级以上比赛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

2、满足上述(一)中1234条件的,同时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在挑战杯系列科技竞赛中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团队取前3名)或单科性科技竞赛中获得过国际级奖励(团队取前3名)或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者,其本科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40%(按教务处统一方式计算审核,可以最高成绩计算),但必须无重学重考(申请书须附相关材料)。

(三)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的在本科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45%(按教务处统一方式计算审核,可以最高成绩计算),但必须无重学重考

四、遴选工作程序

推免生的遴选分为三个阶段:候选人推荐选拔阶段、候选人面试考核阶段和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定推免生阶段。

(一)      候选人推荐选拔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拟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学生,须填写《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专业名次、本科阶段前三年必修课成绩及全国英语四(六)级成绩、发表论文和科技获奖情况等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并在学院内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3天,同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在推荐遴选候选人时,若有申请候选人满足(二)创新特长评定条件仅有1门重学或补考课程(必须是无作弊和违纪)的,经学院遴选小组审核考察该生的科研和专业能力(必须有提前进入相关学院老师科研课题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同意该生列入候选人选拔并报学校推免生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列入候选人名单公示。

(二)候选人综合面试考核

推免生面试选拔工作的基本内容要求为:外语口语交流能力(10分);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90分),合计100分。每个候选人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三)拟定推免生的确定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候选人学业基本情况、创新特长情况以及面试工作小组提供的综合面试情况等遴选确定本学院的拟定推免生名单(与学校分配名额等同),并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 (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为10天。

综合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学习成绩以教务处统一方式计算审核的本科前三年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算法为准)

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创新特长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四)创新特长奖励加分按如下规则进行:
1.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6分:
1)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二等奖以上1项;
2)获得艺术类国家级比赛二等奖以上1项;
3)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前31项;
4)以第一作者在一类(按我校分类认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5)取得发明专利或
软件著作权1项。
2.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4分:
1)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
2)获得艺术类国家级比赛三等奖1项;
3)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41项;
4)省级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一等奖1项;
5)以第一作者在二类(按我校分类认定)发表学术论文1篇;
6)实用新型设计专利1项;
7)全国优秀标兵。
3.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3分:
1)获得省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
2)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51项;
3)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
4.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2分:
1)获得省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

2)以第一作者在三类(按我校分类认定)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3)实用新型设计专利1项(排名第一);

4)省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
5)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61项;
6)省级优秀标兵。

7取得我校“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暑期夏令营活动” 优秀营员者且同时具有多名(至少2名以上)硕士生导师或副教授以上推荐(附有推荐人亲笔签名的推荐材料)的学生。

5.同一类奖励只记最高级别奖励积分(如发表多篇论文,积分时只记分值最高的一篇),不同类别成果奖励积分可以累加。
   6.
成果认定有关说明:

1)所涉及的成绩均以安工大为第一归口单位且在读期间获得;

2)成果以实际取得的成果为准,录用通知和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
   
3)积分成果若为多人完成,只对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体育比赛除外);
   
4)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831日。

五、其他说明

1.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年;

2.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入学第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一般不少于36000元;其他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次)、校长奖学金、各类单项奖等见相关文件;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我院将不予录取;

4.我院确定接受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旦拟录取并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将不能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推荐已录取的推免生参加就业;

6.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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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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